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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一起兴奋的庆祝、狂欢,他融入其中也体会了一把球迷的激情。
但很可惜。没多久就有球迷认出了他。
顿时队伍乱了起来,很多人跑过来,把他挤在中间,不断的要着签名合影,万胜想离开都不容易。
结果他不得不一个个满足球迷的需求。也不知道写了多少自己的名字,和多少人一起合影后,他才找空隙跑了出去。
万胜的外套都被扯掉一只袖子。
看着自己的狼狈相,他就只能苦笑了,在刚来大德比郡镇的时候,即便是成为了俱乐部主教练后,他也觉得这里的球迷十分友好,可随着带队成绩越来越好。球迷也变得越来越不‘友好’了,可以说,他现在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圈子。真正成为了明星。
尤其在这个夺冠的时刻,走在街上只要被人认出来,就少不了一些麻烦。
......
在庆祝冠军的时刻,德比郡大大小小的酒吧里才是最热闹的。
只要是个酒吧,就会非常拥挤,就会充满了欢声笑语。甚至有不少‘酒疯子’趁着人多高声唱起了歌,那样子实在让人喷笑不已。
这种情况下。酒吧的生意自然比平时好的多。
达莉的小酒馆也一样,从昨天下午开始。酒馆只要开门,里面就是人满为患,达莉和贝丝一直忙个不停,也很难应付这么多的客人。
好在来小酒馆的都是老顾客,很多人都自己去取酒,也让达莉两人轻松了不少。
今天酒馆有个特别节目。
有个嗓门大的大胡子,手里拿着一大堆今天的报纸,找到其中关于德比郡夺冠报道,并高声的读给大家听。
酒馆里的人都在认真听着。
对德比郡球迷来说,这些大媒体对球队夺冠的报道,对球队的赞扬,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即便是重复的报道,他们也是百听不厌。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带走冠军奖杯!”
中间的大胡子用力挥着手读出了标题,“这是《太阳报》!这是万胜说的!哈哈!够霸气!”
他才刚评论了两句,立刻就有人催促道,“别废话,继续读啊!”
看自己像是惹了众怒,大胡子立刻继续读出内容,“这是一场普通的联赛,但却直接关系到本赛季英超联赛冠军争夺,如果德比郡战胜了曼联,他们就能够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带走冠军奖杯!”
“......就像是德比郡主帅万胜说的那样,他们来老特拉福德球场的目的也正是带走冠军奖杯!最终,3:0证明了一切!他们做到了!”
“他们成为了2004-2005赛季,英超联赛的冠军!德比郡时隔整整三十年再次拿到了这个荣誉!”
“在赛前,当听到那个年轻中国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很多媒体都对此不屑一顾,他们不相信德比郡能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取胜,尤其曼联还对比赛有很多准备。但最终在比赛结束后,反对的声音都没有了,因为结果已经证明了所有东西!”
“赛后新闻发布会,万胜姗姗来迟,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早就说过,我是来拿走冠军奖杯的!”
“......”
等大胡子读完报道,酒馆里顿时变得沸腾。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我们就要是拿走奖杯!我们拿到了!哈哈!”
“万胜就是行!”
“......”
就在大家都举起酒杯,准备为这则报道干杯的时候,一个带着帽子和墨镜,穿着严谨的身影走了进来。
不少人都是一愣。
对酒馆里很多老顾客来说,这幅打扮简直再熟悉不过,这不正是他们正说着的万胜吗?
于是立刻有人端着酒杯示意,“干的漂亮,万胜!”
那个身影摘下了墨镜放在桌上,这才转过头,很多听到说话的人看过去,发现果然就是万胜。
万胜并没在意,这里不同于街上,大部分人都很熟悉,他们可不会拥挤过来要签名合影,所以他笑的很轻松,并断气酒杯示意回去,“谢谢,老约尔!”说完,抿了一口酒杯上的泡沫。
这时其他人也朝万胜打起了招呼。
“万胜,昨天干的真棒!这个赛季你都干的很棒!”
“我们居然能拿到联赛冠军!英超联赛冠军!现在想想都觉得是在做梦!天呐!上帝!”
“万胜,你简直就是上帝给德比郡派来的使者!”
“......”
听着这些话,万胜只是笑着。
虽然其他人都在恭维他,但这种恭维给人的感觉不同,他们私下里都认识,有的是邻居,有的是酒馆的老顾客,已经认识很久了,所以即便是恭维,也给人的感觉很温馨。
万胜喜欢这种感觉。
或许也正因为这样,他也喜欢来小酒馆,这里就像是另外一个家。
在酒馆晚上关门时,万胜总是和达莉一起收拾,那让人觉得他们就像是两夫妻。
很多人也猜出两人有些关系,但平日里却很少有人说起,因为他们知道这话题有些禁忌--达莉不喜欢其他人说这个,万胜作为明星人物,这种八卦还是少一些比较好。
这些‘老朋友’的作为,让万胜感觉到温馨。
他们不止是球迷,也是朋友,因为只有朋友才会为朋友着想,在这里他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了友谊。
这里才是取得成功后,应该来的地方。
在追求成功的路上,获得更多的认可很好,但多一些朋友,能给人的感觉却更好!
......
ps:感谢‘无所不能的神’童鞋的万币打赏。
今天七夕,中国情节人,祝大家性福美满!即便是像小x一样的单身童鞋,也能尽快找到属于自己的性福......(未完待续)
叫,一起兴奋的庆祝、狂欢,他融入其中也体会了一把球迷的激情。
但很可惜。没多久就有球迷认出了他。
顿时队伍乱了起来,很多人跑过来,把他挤在中间,不断的要着签名合影,万胜想离开都不容易。
结果他不得不一个个满足球迷的需求。也不知道写了多少自己的名字,和多少人一起合影后,他才找空隙跑了出去。
万胜的外套都被扯掉一只袖子。
看着自己的狼狈相,他就只能苦笑了,在刚来大德比郡镇的时候,即便是成为了俱乐部主教练后,他也觉得这里的球迷十分友好,可随着带队成绩越来越好。球迷也变得越来越不‘友好’了,可以说,他现在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圈子。真正成为了明星。
尤其在这个夺冠的时刻,走在街上只要被人认出来,就少不了一些麻烦。
......
在庆祝冠军的时刻,德比郡大大小小的酒吧里才是最热闹的。
只要是个酒吧,就会非常拥挤,就会充满了欢声笑语。甚至有不少‘酒疯子’趁着人多高声唱起了歌,那样子实在让人喷笑不已。
这种情况下。酒吧的生意自然比平时好的多。
达莉的小酒馆也一样,从昨天下午开始。酒馆只要开门,里面就是人满为患,达莉和贝丝一直忙个不停,也很难应付这么多的客人。
好在来小酒馆的都是老顾客,很多人都自己去取酒,也让达莉两人轻松了不少。
今天酒馆有个特别节目。
有个嗓门大的大胡子,手里拿着一大堆今天的报纸,找到其中关于德比郡夺冠报道,并高声的读给大家听。
酒馆里的人都在认真听着。
对德比郡球迷来说,这些大媒体对球队夺冠的报道,对球队的赞扬,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即便是重复的报道,他们也是百听不厌。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带走冠军奖杯!”
中间的大胡子用力挥着手读出了标题,“这是《太阳报》!这是万胜说的!哈哈!够霸气!”
他才刚评论了两句,立刻就有人催促道,“别废话,继续读啊!”
看自己像是惹了众怒,大胡子立刻继续读出内容,“这是一场普通的联赛,但却直接关系到本赛季英超联赛冠军争夺,如果德比郡战胜了曼联,他们就能够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带走冠军奖杯!”
“......就像是德比郡主帅万胜说的那样,他们来老特拉福德球场的目的也正是带走冠军奖杯!最终,3:0证明了一切!他们做到了!”
“他们成为了2004-2005赛季,英超联赛的冠军!德比郡时隔整整三十年再次拿到了这个荣誉!”
“在赛前,当听到那个年轻中国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很多媒体都对此不屑一顾,他们不相信德比郡能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取胜,尤其曼联还对比赛有很多准备。但最终在比赛结束后,反对的声音都没有了,因为结果已经证明了所有东西!”
“赛后新闻发布会,万胜姗姗来迟,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早就说过,我是来拿走冠军奖杯的!”
“......”
等大胡子读完报道,酒馆里顿时变得沸腾。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我们就要是拿走奖杯!我们拿到了!哈哈!”
“万胜就是行!”
“......”
就在大家都举起酒杯,准备为这则报道干杯的时候,一个带着帽子和墨镜,穿着严谨的身影走了进来。
不少人都是一愣。
对酒馆里很多老顾客来说,这幅打扮简直再熟悉不过,这不正是他们正说着的万胜吗?
于是立刻有人端着酒杯示意,“干的漂亮,万胜!”
那个身影摘下了墨镜放在桌上,这才转过头,很多听到说话的人看过去,发现果然就是万胜。
万胜并没在意,这里不同于街上,大部分人都很熟悉,他们可不会拥挤过来要签名合影,所以他笑的很轻松,并断气酒杯示意回去,“谢谢,老约尔!”说完,抿了一口酒杯上的泡沫。
这时其他人也朝万胜打起了招呼。
“万胜,昨天干的真棒!这个赛季你都干的很棒!”
“我们居然能拿到联赛冠军!英超联赛冠军!现在想想都觉得是在做梦!天呐!上帝!”
“万胜,你简直就是上帝给德比郡派来的使者!”
“......”
听着这些话,万胜只是笑着。
虽然其他人都在恭维他,但这种恭维给人的感觉不同,他们私下里都认识,有的是邻居,有的是酒馆的老顾客,已经认识很久了,所以即便是恭维,也给人的感觉很温馨。
万胜喜欢这种感觉。
或许也正因为这样,他也喜欢来小酒馆,这里就像是另外一个家。
在酒馆晚上关门时,万胜总是和达莉一起收拾,那让人觉得他们就像是两夫妻。
很多人也猜出两人有些关系,但平日里却很少有人说起,因为他们知道这话题有些禁忌--达莉不喜欢其他人说这个,万胜作为明星人物,这种八卦还是少一些比较好。
这些‘老朋友’的作为,让万胜感觉到温馨。
他们不止是球迷,也是朋友,因为只有朋友才会为朋友着想,在这里他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了友谊。
这里才是取得成功后,应该来的地方。
在追求成功的路上,获得更多的认可很好,但多一些朋友,能给人的感觉却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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