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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大娘一曲舞毕,众人便一齐鼓起掌来。
“好!”
“公孙大娘的剑舞,果然名不虚传,让人看得如痴如醉。”
对此,公孙大娘将长剑入鞘,朝众人一鞠躬,盈盈笑道:“承蒙各位厚爱,小女子感激不尽。”
之后,众人又客套了几句话,她这才退了场,在旁边坐下。
不知道是不是江亭云的错觉,她在退场时,似乎隐隐约约地瞄了自己一眼……
江亭云没有深究,那究竟是不是错觉。
“江兄,那我们……便继续回去喝酒如何?”
见表演结束,李白醉眼微醺地说道。
江亭云闻言一怔,随后便点了点头:“好……”
他们刚刚准备站起来,这时候,却听到旁边传来了声音。
坐在那边的人比他们更早地站了起来,笑道:“我听人说,李白的诗,乃天下一绝。而公孙大娘的剑舞,同样也是天下少有之奇观。
今日,白兄得见公孙大娘之剑舞,是难得的机会。不如,我们便请他为我们作诗一首,助助兴如何?”
“好!”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很快,赞同的声音便此起彼伏起来。
对此,许丈人也是欣然说道:“好!李白的诗文,我是篇篇都喜欢啊!”
现场的氛围一片祥和,就连公孙大娘闻言,都颇为期待地往这边看了一眼。
李白的名声,她还是听过的。
在场的人中,只有三个人表情有异。
其一是江亭云,其二则是李白。
江亭云不着痕迹地撇了李白,果然,李白此刻的神情,隐隐有些怒气。
江亭云是了解他的,知道他此刻的心理。
李白这个人,很喜欢写诗。
但写诗是一种相当靠灵感的行为,灵感来了,怎么写都好,而要是没有灵感,就算是诗仙,写出来的东西,也只是堆叠辞藻之作罢了,不值一提。
那种时候,连写诗本身都是一种折磨。
而李白,更是那种极其依赖灵感的类型。
他的灵感要是来了,“李白斗酒诗百篇”,而要是没有灵感,喝到烂醉如泥,也不愿意写一个字。
当然,他这种“不愿意”是有例外的,如果是朋友的请求的话,即使没有灵感,也愿意写出几首诗来。
但是现在看来……邀请他写诗的人,明显不是朋友啊。
而且,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特别讨厌别人命他作诗助兴。
这可能会让他觉得,自己被当成工具人了,而没有人想当工具人的。
嗯……他这种心理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很多人小时候,都有那种,被父母命令,在客人面前表演才艺的经历。
而对于那种经历,绝大部分人是厌恶的,而李白,只是属于那绝大多数的孩子之一罢了。
江亭云以及他的朋友们是知道这一点的,因此,以往他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都会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那么,此刻,那人之所以会要李白作诗助兴,是因为,他不了解李白的性格吗?
想到这里,江亭云若有所思地,看向了那位提议者。
然而他很快就否认了这个可能。
因为他很快就从提议者的脸上,察觉到了一丝幸灾乐祸的神色。
提议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的目的,就是激怒李白?
“博文,你瞎起哄什么?你姐夫此刻喝了酒,哪有作诗的兴致?”
这个时候,许紫烟便站了起来,呵斥道。
看来,那位提议者,也就是许博文,是许紫烟的弟弟,李白的小叔子?
许紫烟是懂自己的丈夫的,刚才所说的第三位神情有异者,就是她。
然而,许博文却不领情,笑道:“阿姐,这就是你不懂姐夫了,我听人说,他跟他那些好朋友喝醉了之后,可喜欢写诗了。怎么到了这里,就写不出来了?这是什么道理,莫非,他不把我们当成朋友不成?”
闻言,众人都察觉出来了一丝异样,视线在李白跟许博文之间转了一圈,呐呐不敢言起来。
“博文,你这叫什么话,快给你姐夫道歉!”
许丈人严肃道。
许博文奇道:“我倒什么歉?难道我有什么地方说得不对吗?我又没有说他不把我们当朋友,我只是疑惑……好好好,我不提这个,就当他确实把我们当朋友了好吧?那他为什么不愿意写诗?是不是觉得,公孙大娘的剑舞不值得他写诗?这可真是……”
闻言,公孙大娘连忙站起来说道:“既然李郎君不愿意写诗,那么我们也不好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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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大娘一曲舞毕,众人便一齐鼓起掌来。
“好!”
“公孙大娘的剑舞,果然名不虚传,让人看得如痴如醉。”
对此,公孙大娘将长剑入鞘,朝众人一鞠躬,盈盈笑道:“承蒙各位厚爱,小女子感激不尽。”
之后,众人又客套了几句话,她这才退了场,在旁边坐下。
不知道是不是江亭云的错觉,她在退场时,似乎隐隐约约地瞄了自己一眼……
江亭云没有深究,那究竟是不是错觉。
“江兄,那我们……便继续回去喝酒如何?”
见表演结束,李白醉眼微醺地说道。
江亭云闻言一怔,随后便点了点头:“好……”
他们刚刚准备站起来,这时候,却听到旁边传来了声音。
坐在那边的人比他们更早地站了起来,笑道:“我听人说,李白的诗,乃天下一绝。而公孙大娘的剑舞,同样也是天下少有之奇观。
今日,白兄得见公孙大娘之剑舞,是难得的机会。不如,我们便请他为我们作诗一首,助助兴如何?”
“好!”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很快,赞同的声音便此起彼伏起来。
对此,许丈人也是欣然说道:“好!李白的诗文,我是篇篇都喜欢啊!”
现场的氛围一片祥和,就连公孙大娘闻言,都颇为期待地往这边看了一眼。
李白的名声,她还是听过的。
在场的人中,只有三个人表情有异。
其一是江亭云,其二则是李白。
江亭云不着痕迹地撇了李白,果然,李白此刻的神情,隐隐有些怒气。
江亭云是了解他的,知道他此刻的心理。
李白这个人,很喜欢写诗。
但写诗是一种相当靠灵感的行为,灵感来了,怎么写都好,而要是没有灵感,就算是诗仙,写出来的东西,也只是堆叠辞藻之作罢了,不值一提。
那种时候,连写诗本身都是一种折磨。
而李白,更是那种极其依赖灵感的类型。
他的灵感要是来了,“李白斗酒诗百篇”,而要是没有灵感,喝到烂醉如泥,也不愿意写一个字。
当然,他这种“不愿意”是有例外的,如果是朋友的请求的话,即使没有灵感,也愿意写出几首诗来。
但是现在看来……邀请他写诗的人,明显不是朋友啊。
而且,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特别讨厌别人命他作诗助兴。
这可能会让他觉得,自己被当成工具人了,而没有人想当工具人的。
嗯……他这种心理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很多人小时候,都有那种,被父母命令,在客人面前表演才艺的经历。
而对于那种经历,绝大部分人是厌恶的,而李白,只是属于那绝大多数的孩子之一罢了。
江亭云以及他的朋友们是知道这一点的,因此,以往他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都会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那么,此刻,那人之所以会要李白作诗助兴,是因为,他不了解李白的性格吗?
想到这里,江亭云若有所思地,看向了那位提议者。
然而他很快就否认了这个可能。
因为他很快就从提议者的脸上,察觉到了一丝幸灾乐祸的神色。
提议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的目的,就是激怒李白?
“博文,你瞎起哄什么?你姐夫此刻喝了酒,哪有作诗的兴致?”
这个时候,许紫烟便站了起来,呵斥道。
看来,那位提议者,也就是许博文,是许紫烟的弟弟,李白的小叔子?
许紫烟是懂自己的丈夫的,刚才所说的第三位神情有异者,就是她。
然而,许博文却不领情,笑道:“阿姐,这就是你不懂姐夫了,我听人说,他跟他那些好朋友喝醉了之后,可喜欢写诗了。怎么到了这里,就写不出来了?这是什么道理,莫非,他不把我们当成朋友不成?”
闻言,众人都察觉出来了一丝异样,视线在李白跟许博文之间转了一圈,呐呐不敢言起来。
“博文,你这叫什么话,快给你姐夫道歉!”
许丈人严肃道。
许博文奇道:“我倒什么歉?难道我有什么地方说得不对吗?我又没有说他不把我们当朋友,我只是疑惑……好好好,我不提这个,就当他确实把我们当朋友了好吧?那他为什么不愿意写诗?是不是觉得,公孙大娘的剑舞不值得他写诗?这可真是……”
闻言,公孙大娘连忙站起来说道:“既然李郎君不愿意写诗,那么我们也不好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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