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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
…………
有人说,世上最美的地方,除了沙漠外便是冰原了。
因为这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辽阔与荒凉。
辽阔与荒凉本说不上美丽与否,因为辽阔苍白,而荒凉则死寂。不过当这两者合二为一时,便成了这个世上的最美。
那是一种震撼的美,一种历史的美,一种自然的美!就像这辽阔的北雪大冰原,一望无际的银白,美的令人心惊。
此时的冰原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候,在这个最美、也最残酷的季节里,一个心怀苦愁的少年顶着塞外寒风踏上了遥远的旅途。
少年名叫左云朗,在此之前已在冰原行走多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不多久少年就能到达北泽雪域境内。
北泽雪域位于大陆最北端,占据着连云、巫颂、青獠和灰蒙等数片山脉以及辽阔的北部冰原,素有“武之国度,雪域冰原”之称,千百年来一直为世人所乐道。
相传八百年前,因为一位惊天强者的诞生,一直隐于神秘之中的北泽王朝开始强势崛起。
靠着北泽人特有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这个神奇的王朝在风云变换的灵气大陆上演绎了一段持续将近千年的不败神话。
千年风雨铸就千年传奇,时至今日,在各种势力相互盘踞的灵气大陆上,北泽王朝已然成为一个特殊的代名词,不仅势力庞大,其影响更是波及多个国家。
很多人说,北泽是一个低调的国家,如果不深入这片一望无际的冰原,任何人都无法真正了解这个国家,因为它起来于神秘,也隐于神秘。
虽然这个神秘的冰原国家不争强好斗,但其实却留有自己的底线,触犯了它的尊严,北泽的子民将会倾尽全国之力去报复那些触犯了自己国家尊严的国家,哪怕为此卷入永无休止的可怕战争,北雪人也要捍卫自己国家乃至自己民族的尊严。
所以北泽又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一个国家,一个拥有狼性的国家!
北泽人习武成性,在北泽雪域,各种学院多如牛毛数之不清,加之其国盛产武才,所以除了中原雷泽外,北泽雪域是整个大陆知名度最高的一个国家。
这次左云朗越国远涉,历尽千难万险,为的就是拼搏与闯荡,因为面对命运现状,少年不服。
和大多数人一样,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弱小的左云朗为了生存而饱受屈辱,看着强者坐拥天下号令群雄,拥有天下最美的女人,手持天下最好的武器,少年就难免羡慕。
羡慕强者万人敬仰的荣耀、掌控别人生死的霸道,以及那敢于毁天灭地的狂傲!
想想自己衣忧食愁的漂泊生活,左云朗心中就愤然不甘。
凭什么弱者就要一辈子被强者踩在脚下?
凭什么自己的命运永远都要掌握在强者手中?
他左云朗没有改变世界的狂傲,但却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权利!
少年知道,闯荡世界并不是年少轻狂的无知,而是逐步变强的唯一途径,因为他的资本仅剩青春与勇气,没了青春和勇气他还能拿什么去和强者争夺生存的空间?
“都走了三日了,何时才能走到北国?”
左云朗往肩膀上提了提包袱,看了一眼茫茫冰原,苦叹一声,自言自语道:“一路上逃逃躲躲,真想快点进入北国。”
“到了北国我一定要找一家好的武院用心学习,绝不辜负母亲对我的厚望。”
“哼!等我左云朗变强时,左家的血海深仇定当加倍奉还!”左云朗握着拳头咬牙说道。
正觉心中凄苦难耐之时,远方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了一缕青烟。
前方有人?左云朗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止住了脚步。
望着远方那缕青烟,考虑利弊,左云朗咬了咬干裂的嘴唇,最终还是决定上前查看一番。
左云朗想,遇到恶人总比在这荒凉的冰原上被渴死饿死好吧?
远远地就看见一根巨大的乌黑木柱斜插在辽阔的冰原上。
巨木长约五十米,上面雕龙刻凤,无形中散发着一股不凡的帝王之气。
说真的,这样一根擎天巨柱斜插在白色的冰原上,让人在感到诡异的同时,不免为这种神奇的场景感到了心惊与震撼。
…………
“巫鬼,幸亏你把我身上的东西全都藏了起来,不然可就惨了!”
“该死的君侯,大冷天的也不给身衣服穿……冻死小爷了!”
巨木旁,一个光着膀子的少年剑客与一个花花绿绿的纸人正蹲在火堆旁用重剑烤着一只兔子。
兔子是冰原上的兔子,穿在剑上不知烤了多久,看起来油旺旺的。
“再烤会,再烤会……巫鬼你闻闻这味,可真香!”
看着油旺旺的烤兔子,林书航搓着膀子咽了口吐沫。
林书航这人是个完美主义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力求完美,就拿这烤兔子来说吧,一定要烤到外焦里内嫩浑身冒油才肯吃,不然哪怕是快要饿死了都会咬牙忍着。
这不,口水擦了一遍又一遍。
觉得烤的差不多时,林书航搓了搓手将重剑从火堆上取了下来。
钢质的重剑已经被烟火熏黑,放在冰上后“嗤喇”一声,烫的冰雪忽地冒出了一股白雾。
林书航松了松皮带,拿起兔子就准备开吃,却不料早有一人抢先将那只油旺旺的烤兔给抢到了手。
抢兔子的是个少年,抓起林书航的烤兔子拔腿就跑。
林书航愣了一下,随既便反应了过来。
“操!丫的别跑!别跑!”林书航大骂着追了过去。
不叫还好,一叫那抢兔子的少年跑的更快了,以至于快的林书航都撵不上了。
“大爷的,这孙子谁呀?一上来就抢我的兔子?找死吗?”
“尼玛,给我站住!站住!”林书航气的嘴都歪了,见追不上那抢兔子的小子,急忙脱了自己的鞋子。
这是林书航仅剩的一只鞋子。
“丫的,我让你跑!”林书航抓着鞋子就砸了过去。
不得不说这鞋子扔起来就是有手感,飞起来呼呼作响。
“啪!”林书航的鞋子在飞过十八米的距离后,精准地砸在了对方的脑袋上,一下子将那少年给砸倒在了地上。
“尼玛?让你跑!”
林书航气哄哄地跑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抢东西,要知道在此之前都是他抢别人东西,包括军队的宝贝。
“快把兔子还给我!”跑过去的林书航无情地踹了对方一脚。
少年捂着屁股站了起来。
“没了…没了!”少年慌忙摆手道。
“什么没了?快说,把我的兔子藏哪了?不说揍死你!”林书航扬了扬拳头,开始在对方身上乱摸。
“真没了!我吃光了……”
少年慌忙咽下最后一口兔子肉抹了抹嘴上的油。
林书航不相信地叫道:“吃了?小子你当哥是煞笔啊?骨头也吃了吗?”
少年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嗯。”
“真的?”
见在对方身上找不到兔子,林书航有些茫然了。
林书航想,这货不会真的连骨头都吃了吧?尼玛,这哪是二缺啊,整个一傻缺!
“真的,在下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实在是太饿了,所以就抢了大哥的兔子……”
少年慌忙抱拳行了一礼:“今日大哥救命之恩,小弟我日后定当涌泉相报。”
得了,人家都说报恩的话了,再怎么着咱也不能揍人家吧?也不好意思下手打啊!
林书航阴着脸没说话。
少年整了整屁股上的脚印礼貌地介绍道:“大哥,小弟左云朗,九幽泽州人士,此行北国,志在学艺,想不到今日有幸能在冰原与大哥相遇。”
见对方客客气气的,林书航的心里就不爽了。
小爷这几天倒霉,正闹心呢,本想找个人泄泄火,你倒好,客客气气的倒叫我不好意思了。
静。
…………
有人说,世上最美的地方,除了沙漠外便是冰原了。
因为这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辽阔与荒凉。
辽阔与荒凉本说不上美丽与否,因为辽阔苍白,而荒凉则死寂。不过当这两者合二为一时,便成了这个世上的最美。
那是一种震撼的美,一种历史的美,一种自然的美!就像这辽阔的北雪大冰原,一望无际的银白,美的令人心惊。
此时的冰原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候,在这个最美、也最残酷的季节里,一个心怀苦愁的少年顶着塞外寒风踏上了遥远的旅途。
少年名叫左云朗,在此之前已在冰原行走多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不多久少年就能到达北泽雪域境内。
北泽雪域位于大陆最北端,占据着连云、巫颂、青獠和灰蒙等数片山脉以及辽阔的北部冰原,素有“武之国度,雪域冰原”之称,千百年来一直为世人所乐道。
相传八百年前,因为一位惊天强者的诞生,一直隐于神秘之中的北泽王朝开始强势崛起。
靠着北泽人特有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这个神奇的王朝在风云变换的灵气大陆上演绎了一段持续将近千年的不败神话。
千年风雨铸就千年传奇,时至今日,在各种势力相互盘踞的灵气大陆上,北泽王朝已然成为一个特殊的代名词,不仅势力庞大,其影响更是波及多个国家。
很多人说,北泽是一个低调的国家,如果不深入这片一望无际的冰原,任何人都无法真正了解这个国家,因为它起来于神秘,也隐于神秘。
虽然这个神秘的冰原国家不争强好斗,但其实却留有自己的底线,触犯了它的尊严,北泽的子民将会倾尽全国之力去报复那些触犯了自己国家尊严的国家,哪怕为此卷入永无休止的可怕战争,北雪人也要捍卫自己国家乃至自己民族的尊严。
所以北泽又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一个国家,一个拥有狼性的国家!
北泽人习武成性,在北泽雪域,各种学院多如牛毛数之不清,加之其国盛产武才,所以除了中原雷泽外,北泽雪域是整个大陆知名度最高的一个国家。
这次左云朗越国远涉,历尽千难万险,为的就是拼搏与闯荡,因为面对命运现状,少年不服。
和大多数人一样,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弱小的左云朗为了生存而饱受屈辱,看着强者坐拥天下号令群雄,拥有天下最美的女人,手持天下最好的武器,少年就难免羡慕。
羡慕强者万人敬仰的荣耀、掌控别人生死的霸道,以及那敢于毁天灭地的狂傲!
想想自己衣忧食愁的漂泊生活,左云朗心中就愤然不甘。
凭什么弱者就要一辈子被强者踩在脚下?
凭什么自己的命运永远都要掌握在强者手中?
他左云朗没有改变世界的狂傲,但却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权利!
少年知道,闯荡世界并不是年少轻狂的无知,而是逐步变强的唯一途径,因为他的资本仅剩青春与勇气,没了青春和勇气他还能拿什么去和强者争夺生存的空间?
“都走了三日了,何时才能走到北国?”
左云朗往肩膀上提了提包袱,看了一眼茫茫冰原,苦叹一声,自言自语道:“一路上逃逃躲躲,真想快点进入北国。”
“到了北国我一定要找一家好的武院用心学习,绝不辜负母亲对我的厚望。”
“哼!等我左云朗变强时,左家的血海深仇定当加倍奉还!”左云朗握着拳头咬牙说道。
正觉心中凄苦难耐之时,远方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了一缕青烟。
前方有人?左云朗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止住了脚步。
望着远方那缕青烟,考虑利弊,左云朗咬了咬干裂的嘴唇,最终还是决定上前查看一番。
左云朗想,遇到恶人总比在这荒凉的冰原上被渴死饿死好吧?
远远地就看见一根巨大的乌黑木柱斜插在辽阔的冰原上。
巨木长约五十米,上面雕龙刻凤,无形中散发着一股不凡的帝王之气。
说真的,这样一根擎天巨柱斜插在白色的冰原上,让人在感到诡异的同时,不免为这种神奇的场景感到了心惊与震撼。
…………
“巫鬼,幸亏你把我身上的东西全都藏了起来,不然可就惨了!”
“该死的君侯,大冷天的也不给身衣服穿……冻死小爷了!”
巨木旁,一个光着膀子的少年剑客与一个花花绿绿的纸人正蹲在火堆旁用重剑烤着一只兔子。
兔子是冰原上的兔子,穿在剑上不知烤了多久,看起来油旺旺的。
“再烤会,再烤会……巫鬼你闻闻这味,可真香!”
看着油旺旺的烤兔子,林书航搓着膀子咽了口吐沫。
林书航这人是个完美主义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力求完美,就拿这烤兔子来说吧,一定要烤到外焦里内嫩浑身冒油才肯吃,不然哪怕是快要饿死了都会咬牙忍着。
这不,口水擦了一遍又一遍。
觉得烤的差不多时,林书航搓了搓手将重剑从火堆上取了下来。
钢质的重剑已经被烟火熏黑,放在冰上后“嗤喇”一声,烫的冰雪忽地冒出了一股白雾。
林书航松了松皮带,拿起兔子就准备开吃,却不料早有一人抢先将那只油旺旺的烤兔给抢到了手。
抢兔子的是个少年,抓起林书航的烤兔子拔腿就跑。
林书航愣了一下,随既便反应了过来。
“操!丫的别跑!别跑!”林书航大骂着追了过去。
不叫还好,一叫那抢兔子的少年跑的更快了,以至于快的林书航都撵不上了。
“大爷的,这孙子谁呀?一上来就抢我的兔子?找死吗?”
“尼玛,给我站住!站住!”林书航气的嘴都歪了,见追不上那抢兔子的小子,急忙脱了自己的鞋子。
这是林书航仅剩的一只鞋子。
“丫的,我让你跑!”林书航抓着鞋子就砸了过去。
不得不说这鞋子扔起来就是有手感,飞起来呼呼作响。
“啪!”林书航的鞋子在飞过十八米的距离后,精准地砸在了对方的脑袋上,一下子将那少年给砸倒在了地上。
“尼玛?让你跑!”
林书航气哄哄地跑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抢东西,要知道在此之前都是他抢别人东西,包括军队的宝贝。
“快把兔子还给我!”跑过去的林书航无情地踹了对方一脚。
少年捂着屁股站了起来。
“没了…没了!”少年慌忙摆手道。
“什么没了?快说,把我的兔子藏哪了?不说揍死你!”林书航扬了扬拳头,开始在对方身上乱摸。
“真没了!我吃光了……”
少年慌忙咽下最后一口兔子肉抹了抹嘴上的油。
林书航不相信地叫道:“吃了?小子你当哥是煞笔啊?骨头也吃了吗?”
少年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嗯。”
“真的?”
见在对方身上找不到兔子,林书航有些茫然了。
林书航想,这货不会真的连骨头都吃了吧?尼玛,这哪是二缺啊,整个一傻缺!
“真的,在下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实在是太饿了,所以就抢了大哥的兔子……”
少年慌忙抱拳行了一礼:“今日大哥救命之恩,小弟我日后定当涌泉相报。”
得了,人家都说报恩的话了,再怎么着咱也不能揍人家吧?也不好意思下手打啊!
林书航阴着脸没说话。
少年整了整屁股上的脚印礼貌地介绍道:“大哥,小弟左云朗,九幽泽州人士,此行北国,志在学艺,想不到今日有幸能在冰原与大哥相遇。”
见对方客客气气的,林书航的心里就不爽了。
小爷这几天倒霉,正闹心呢,本想找个人泄泄火,你倒好,客客气气的倒叫我不好意思了。